admin 2026-08-22 10:35:25 世界杯足球鞋

生态头条 | 宣称“一滴即死”的杀树药网上热销:谁在为毁绿行为“递刀子”?

春天本是植树造林的季节,一种宣称“一滴即死”的杀树药却在电商平台热销。根据报道,网售杀树药的商家多数没有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,它们打着“一滴即可毒死大树”“老树连根烂,一滴枯千里”的宣传语,承诺保密发货,有店铺显示销售量已超千件。

在短视频与电商平台上,从“一针倒”“烂根粉”到“灭树粉”,各类披着“园艺用品”外衣的剧毒药剂被大肆售卖,搭配“隐蔽无痕”“树倒后再付款”的诱导话术,将黑手伸向了路边大树、庭院古树甚至生态林。这些商品不仅是对生态的戕害,更是对法律底线的公然践踏。

商家“杀大树一滴死”的产品页,显示销售量过千

商家展示可毒杀的树木、杂草等种类

无资质销售“杀树药”

澎湃新闻记者在某平台检索发现,多家店铺在未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,公开售卖所谓的“杀树药”。

这类产品主要成分为环嗪酮和乙氧基改性聚三硅氧烷。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副教授童应华指出,环嗪酮可防除大多数杂草、灌木及乔木,施药后不仅会导致土壤种植功能受损,还极易渗透至地下水层,造成不可逆的污染。而乙氧基改性聚三硅氧烷作为增效剂,则会放大这种环境危害,扩大杀伤范围,加速土壤渗透。

一家名为“杀大树一滴死”的某平台店铺,正在销售一款名为“枯树王”的产品,单价19.8元,显示已售出超过1000件。产品宣传页称,该药为“林用除草剂”,对大树、竹子、杂草均有极大杀伤性,可通过浇根或喷洒方式使用,并配以“叶枯萎,烂根部”“老树连根烂,一滴枯千里”等宣传语。

而且记者还注意到,“杀大树一滴死”为个人开设的店铺,既无农药经营许可证,也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。该商家援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相关规定,声称自身属于“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”“零星小额交易活动”等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情形。

另一家名为“大树一滴枯”的某平台店铺,同样没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。该店铺仅销售一款名为“枯树王”的产品,其产品类型、宣传图片、宣传语及售价均与“杀大树一滴死”高度一致。

该店铺在产品页面展示了用药前后的对比图。同时承诺,寄送时“包装上不会有产品信息”。

此外,店铺“大树烂根专用”同样缺乏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。该商家向记者表示,其所售的“强力枯树王”产品“除大树效果很好”,全程保密发货,“可以悄无声息让树死,大树死后也不会再复活,直接烂根”。

有买家晒出公路边行道树倒下的照片,称“效果好”

在一短视频平台上,澎湃新闻同样发现存在无资质销售“杀树药”的现象。

商家销售“杀树药”,宣称“偷偷打一针,不被发现”

记者注意到,多个买家在评论区晒出使用“杀树药”将公共道路旁、邻居家、小区内的树木“杀死”的图片。不少消费者购买此类产品,用于毒死家门口的市政树木或公共绿化带,理由多为解决落叶清扫或停车遮挡问题。

严重者应承担刑责

小编检索发现,2025年,广西贺州一株树龄达220年的挂牌古樟树遭人多次投毒,险些枯死。警方迅速介入调查,并于9月28日将嫌疑人曾某抓获。经查,曾某因认为古樟树遮挡自家采光,心生不满,多次购买含“环嗪酮”的药剂灌入树根。目前,该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
这并非首次出现“毒杀”古树的事件。2023年夏天,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青塘镇多个村庄的古树接连“暴毙”,警方经过调查,发现系樟木商人曾某生伙同司机卢某多次夜间潜入村庄,向古樟树根部钻孔灌注除草剂草甘膦,将其慢慢毒死后再以低价收购这些枯木,从而达到高价转卖、牟利的目的。2025年初,宁都县法院判决:曾某生等人犯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。主犯曾某生获刑 两年八个月 ,其余三人获刑七至九个月不等。

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副教授童应华表示,一旦农药渗入土壤和地下水,修复难度极大、周期极长。当消费者为了一己私利将药物倒在绿化带时,他们破坏的不仅是那一棵树,更是整个局部生态系统的稳定性。

福建嘉禾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舟雄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根据《农药管理条例》及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,除经营卫生用农药外,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农药经营,必须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。

他进一步分析称,乙氧基改性聚三硅氧烷和环嗪酮作为除草剂、杀虫剂的有效成分,属于农药范畴。根据法规,销售此类产品不仅需要农药经营许可证,其产品本身还必须取得农药登记证。若商家无证经营或售卖未登记产品,涉嫌非法经营。

福建江夏学院副教授黄凌云表示,农药是“有毒”的化学物质,在使用时有明确的使用范围、使用方法和剂量,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范围进行使用。依据《农药管理条例》,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、使用方法和剂量、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、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,个人将被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,企业则面临5万至10万的罚款。

黄凌云表示,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三条明确禁止经营者以产品广告、配图说明、视频讲解等方式擅自修改农药产品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,进行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。如果商家教唆用户超范围使用农药,肯定是违法的。如果商家教唆的超范围使用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(如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等),可能触发刑事责任。黄舟雄也表示,城市绿化树木属于公共财产,根据《刑法》,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。如果买家毒杀的是古树名木,则可能触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。

要知道,这种游走在法律与道德边缘的黑色交易,不仅是对一株株树木的谋杀,更是对生态环境、公共利益的公然挑衅,整治网售“一滴死”乱象,必须零容忍、出重拳、常态化。

别让“一滴死”毁掉一片绿

此前,相关报道也屡屡引发关注。树木何辜?一些买家之所以想剥夺一棵树的生命,原因包括嫌弃房前大树遮挡阳光、影响停车、影响生意、风水不佳,乃至于“怕台风天砸到房子”等等,一些商家捕捉到“商机”,网上店铺动辄售出5000份“杀树药”,销量十分惊人。如果任其继续泛滥,后果不堪设想。

“杀树药”在电商平台的热卖暴露出多重问题。首先,这类产品属于除草剂或农药增效剂,根据《农药管理条例》,销售此类产品必须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。但实际上,不少商家无证经营,并援引《电子商务法》中“零星小额交易”的条款,规避市场主体登记和农药经营许可。对于这类明显违背法律法规的销售行为,平台也并未尽到审核责任,表现出默认的态度。

其次,买家私自毒害城市绿化树木,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,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。大树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,城市绿化空间建设也需遵循客观规律,当越来越多的买家用“投毒”的方式加以破坏,将对城市生态发展造成不可小视的阻力。正如专家所警告的,某些人破坏的不仅是一棵树,更是整个局部生态系统的稳定性。若毒杀的是古树名木,则可能触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。再者,这些农药残效期长、移动性强,不仅对目标树木造成致命威胁,更易在土壤中扩散,造成地下水污染且不可逆。

一款“杀树药”通常只有十几元,但它让城市生态付出的代价却是难以估算的。绝不能让“杀树药”继续泛滥。

为此,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于无证经营、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和惩治。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,就是为了避免农药滥用威胁公共安全,线上销售农药不该成为一种“特例”。平台应通过技术升级,切实把好审核关,逐出披着各类“马甲”钻空子的无证经营者。监管部门除了要通过约谈等方式提醒平台承担责任,更要主动介入,对突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,严肃追究非法商家的责任,铲除其生存土壤。

至于公然“毒杀”古树或受保护树木的典型案例,司法机关当及时跟进、依法追究始作俑者的法律责任。2023年8月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,多名被告人因向古樟树灌注农药将古树毒死并采伐牟利,被法院判刑;2022年5月,甘肃天水一男子因毒死四棵法桐树获刑7个月。这些样本充分说明,“杀树”绝非无过,行为严重的已然构成犯罪。在司法实践中,可通过专案侦破、公诉等手段,让违法犯罪者付出沉重代价,并形成震慑。与此同时,有关部门也要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,对居民加强普法宣传,使其摒弃错误认知。

也要注意到,一些毒树行为的背后,存在着居民的种种委屈和困惑。对于居民的合理诉求,园林等部门应当制定清晰的制度规范,联合街道、社区、小区物业等方面携手破解“树扰民”难题,化解城市绿化与居民生活的矛盾。

面对这场无声的生态危机,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守护者:

1. 主动举报:发现此类商品或视频,立即通过平台举报通道投诉,同时向12315、12345热线或农业农村、林业部门举报。

2. 科普警示:向身边人普及毒杀树木的危害与法律后果,拒绝参与、传播此类违法商品与行为。

3. 推动监管:呼吁各电商平台完善关键词屏蔽与内容审核机制,要求商家公示农药经营资质;推动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,斩断“杀树药”的黑色产业链。

一棵树,涵养一方水土;一片绿,守护万家安康。网售“一滴死”的乱象,考验的是平台责任、监管力度与公民素养。唯有以最严格的制度管住网售渠道,以最坚决的执法斩断黑色利益链,以最广泛的共识凝聚护绿合力,才能不让“一滴死”毁掉一片绿,守住我们共同的生态家园与绿水青山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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