纸质发票作废有哪些条件,电子发票可以作废吗?
纸质发票作废有哪些条件,电子发票可以作废吗?
答:如果您在开具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当月发生销售退回、开票有误、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,需要作废发票的,应当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
“作废”字样后作废发票。
如果您在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售退回、开票有误、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,收到退回的发票联、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,按作废处理。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
“作废”字样,全联次留存。
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:(
开具纸质发票后,如发生销售退回、开票有误、应税服务中止、销售折让等情形,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,应当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,并注明
“红冲”字样后开具红字发票。无法收回发票全部联次的,应当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。
此外,电子发票、机动车发票和成品油专用发票不能作废,只能开具红字发票。
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